新聞摘要
性工法修法滿周年,新北勞工局輔導逾2千家企業改善
發布日期:114.3.7
勞工局表示,現行法規對雇主防治職場性騷擾的規定詳盡,不僅須重視調查,還須落實案件通報、採取隔離措施、辦理教育訓練、保護當事人隱私、提供或轉介諮詢、醫療或心理諮商、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服務,且雇主不論是透過員工申訴或被動得知性騷擾情事,皆有採取有效糾正補救措施的義務。
勞工局長陳瑞嘉說明,「調查是否完善,是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的關鍵」,其中涵蓋知悉、釐清、認定、通知及後續處置等層面。
然而,許多中小企業因資源有限,往往不知如何應對,反而讓「性騷擾零容忍」變成「性騷擾零作為」,無疑對受害勞工造成二度傷害。
為讓雇主與勞工清楚相關義務與權益,勞工局彙整常見錯誤態樣,在新北勞動雲網站設置「雇主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」專區,說明雇主知悉性騷擾事件時應採取的措施,並提供事業單位內部性騷擾防治規範、員工申訴書表、訪談紀錄、調查報告的範例,及性騷擾防治海報、協助資源一覽表供下載運用。
關心您,尊重身體自主權,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、勇敢說不
請撥打110、113
聯絡電話|0928 897 613
電子郵件|glaciervicky@gmail.com
項目名稱|項目資訊
Copyright © 2024 勞資軍師vicky 保留一切權利。|本網站由 齊飛管理顧問 建置維護。